申请人才引进所需材料(电话咨询人社局):
1.主调人单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主调人近3年纳税情况证明
5.个人贡献、获奖、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与随迁配偶的结婚证原件
7.随迁配偶的劳动合同
8.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
9.主调人、随迁配偶的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10.来京同意接收函
11.诚信声明原件
12.主调人、随迁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3.政审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引进人才审批表》原件
15.《流动人员情况表》原件
16.无刑事犯罪记录
17.相关情况的申请材料
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外地人员在北京市开办企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
1、连续3年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北京市购有住房的。
3、无犯罪记录,没有被通缉、侦查的。
4、企业连续3年年均纳税达到80万以上的。
5、企业职工中北京人口连续3年达到100人以上的。
答:北京公司名下车辆更新指标,如果是增加车辆,那么就需要向北京市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参加北京市的汽车摇号,中签了才能有增加车辆。如果不增加车辆,只是更新车辆,那么买好了汽车,新车和旧车一起到交管局,将旧车车牌下来更换到新车上,旧车直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