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流程如下:
1、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3、公安局窗口: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4、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5、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6、企业:购买“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网上操作加密锁、CA数字证书。
下载填报资质申报表、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扫描上传资质申报系统。将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办理申请。
7、住建局窗口:受理,初审。
8、住建局房产科:复审网上申报资料,并上报住建部(一级资质)、省厅(二级以上资质)、市局(三四级资质)。
9、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审批合格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0、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录用备案、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1. 公司设立准备
2. 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 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 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申请阶段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条件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回 要想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多方面的步骤和条件。
第一步:注册公司。
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有限公司经营资质等相关手续。
第二步:申请开发资质。
需要具备一定的开发历史和实力以及相关的开发资质证书。
第三步:融资。
开发房地产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寻找投资人。
除了以上的步骤,还需要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例如项目策划、市场调研、土地或者建筑物的购买等等。
因此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和掌握一整套运作的技巧和流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作出如下规定:
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
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50%,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40%,其中投资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也按此规定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应依据增加的投资额按上面所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