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后再去应聘公司 注册公司后再去应聘公司可以吗

恒佳2024-01-10 04:14:201

刚成立的分公司面试该不该去?

是否前往新成立的分公司面试取决于您对该职位的兴趣和该公司的可信度。
如果您对这个职位非常感兴趣,并且相信这家公司有稳定的发展前景,那么去面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将给您一个机会来了解新分公司的运营情况、团队构成和工作环境。
然而,如果您对这个职位不太感兴趣,或者对这家刚成立的分公司的可靠性存在质疑,那么考虑放弃面试可能更为合适。您可以通过调查该公司的背景信息、与现有员工交流或预约公司负责人会面来了解更多信息。
最重要的是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对该职位和公司的了解做出决策。

在招聘软件上注册了,就会有很多公司打电话来叫去面试,可是我并没有投这些公司,他们说是在某某招聘上看?

大概是这样的情况,你填写好简历以后,你的某些条件符合企业的要求他们就会自动把你建立推荐出去,不过经常会遇到骗子企业、或者是很基础的工作,例如销售之类的岗位,要自己注意点安全,凡事留心,别被骗了。虽然自己投简历也有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但总体上来说概率会低一点。

如何看待员工离职3年又重新回来应聘?

  员工离职 3 年又重新回来应聘:  1.当初离职的原因,是否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等;  2.应聘的职位的稀缺情况;  3.是否曾经为公司做出过突出贡献,是否曾经是骨干员工;  4.是否存在再次离职的风险等;  技术积累型的职位,比如资深技术工程师或者工艺工程师‍可以重点考虑,这样的人越来越难找了,劳动者在外面走了一圈觉着还是原来的公司好,重新回来会增加稳定感和忠诚度,对公司没有损失。  如果在公司的资历很浅,如工作不满一年,工作能力或者工作态度欠佳等情况,不建议招聘该员工。  若劳动者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的,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人生犹如围城,里面的想出去,外面的想进来,这个员工先前是逃出去,外面兜兜转转3年,混的一身灰尘,蓬头垢面的要求回来,外面的世界他看过了,体会了,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差的,幡然悔悟,重新投奔门下,按理应该踢出门外,但是这种人回来就会变得更加忠心耿耿,混外面混怕了

员工离职三年又重新回来应聘的话,嗯可能是公司的福利特别好吧。其实如果员工之前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是有什么犯什么错误,或者说是公司开除的,他愿意再回来,我觉得其实更能彰显公司的一个福利,说明公司真的很好,才能吸引原来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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