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 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申请人才公寓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
必须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在市本级建立公积金账户,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开始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其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2.
除此之外,还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各类人才;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
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含在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国际、国家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在济南购买公寓,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落户的。根据济南政府的规定,通过参加济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的房屋,可以申请办理居住就业落户。其中,合法用途的房屋包括居住性的公寓。不过,商务公寓通常是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好。另外,如果申请的是居住就业落户,其落户的房产自从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落户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落户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而发生变化,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可以
1、住宅类型的公寓产权为70年,性质与普通住宅是一样的,在购买后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产权为40年的话,是无法办理落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