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
这个《营业执照》是一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无注册资金。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二种情况:
因为有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其法律上的单位不是法人,是自然人,其开办的企业、个体户需要以其个人全部资产或者家庭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申请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不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显示注册资金,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显示出这家公司能有多少资本去承担民事责任风险。
例如,个体工商户在办营业执照不需要像公司企业那样有注册资金的。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是以其所有资产承担债务的。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是承担无限责任的。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 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又例如,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组织,是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样,是个人以全部资产出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所以根本没有显示注册资本的必要。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不正常。
1、认缴不可能是零,注册资金是1000万,认缴也是1000万。
2、亏损的很严重,直接里面没钱了。
3、可能现在工商系统升级,认缴和实缴都在工商上体现不出来了。
4、零申报,偶尔正常,但常年这样不正常。
5、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这个很正常。因为原来工商局对于注册公司的要求是实缴资金,但是实缴资金有大大的制约了个人成立公司的意愿,也滋生了一些为注册资金而产生的非法行为。
现在国家为了鼓励自然人成立公司,进行合法经营,释放劳动力,增加就业,降低了工商注册的难度,注册资金可以使认缴制,在认缴期限内随时都可以将资金存入基本户内。反映了国家政策对创业者的倾斜,是社会发展人性化的提现。
3万就够了。
一个人出资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个体和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明确,只要是公司就是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自己个人的劳动为基础,劳 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出资方为1人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为'中心''经营部''店''厂'等,不得使用'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一人有限公司和普通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则为3万元。
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四是1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五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六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七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但享有股东会的全部职权。
八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九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