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法律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严格来说,不论是培训学校还是小型培训班,都相当于民办教育机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教育局),然后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过程还是比较麻烦的,但费用不高。还包括“消防安全许可,教师资格认证等等。
个人办教育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学设备、师资力量、教学***等。
申请办学许可时,教育部门是主管部门,个人需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果申请被批准,教育部门将颁发办学许可证。
个人办教育机构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个人办教育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注册的企业身份,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2.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如相关教育经验或教育资质证书;
3.拥有适当的场地和设施,如教室、办公室、教学用具等;
4.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和课程体系;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教育法、劳动法等。与办理个人办教育机构相关的部门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教育部门等。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1)在申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除此以外,举办者还要依法办理设立审批等手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各级各类,其履行审批手续也要按相应的级别层次到相应的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履行审批手续的具体程序大致为:1、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有关设置标准载明有关事项;2、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包括到办学场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3、由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1、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实际条件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机构。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区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运营要求的,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将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2、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制法人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教育行政部门。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获得信息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告知,要求举办者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