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国注册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全国注册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到国家市场质量监督总局注册。
按照规定,企业注册时,一般在各省市场质量监督局注册,企业名词称前边用省市区域的名字。比如在北京,企业名称前边要冠以北京二字,如果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注册,企业名称前边就要冠以中国二字,审批手续要严格许多。
公司起名称注册在全国是可以有重复的,相同名称在不同省份存在的公司名称的非常多,如:万丰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州有,在上海有,在广西有,在延边有……,不全部列举,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很广泛,这么广泛的行业在全国相同的公司名称都有这么多,但严格来说,并不是你注册了贸易公司就可以广泛的经营,还受限于你执照上的注明范围,而且贸易公司起名注册没有违犯工商企业名称登记规则,就可以注册。
多人都想公司带“中国”字样。名称超大气。简单说一“中国”是否可加。怎么加。
首先,“中国”这样的地域肯定属于国家工商总局来审批,国家工商总审批无地域、带全国性地域比如“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等这样的公司。
无行政区域的公司直接由国家工商总局直接审批。不用其他机构再审。
“中国”字样分两种,一种就是中国XXX有限公司,一种是XXXX(中国)有限公司
这两种不仅是简简单单的位置不同,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公司类型。
先说一下中国打头,这类公司属于纯内资公司,这类公司往往是国企、央企或者国家性组织团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配得起”中国。这类公司不是普通公司,一般民企基本不能注册,带了“中国”就形成了跟国家无形的联系,荣辱与共。审批是严格的。
一般内资“中国”必须是国企、央企或者***组织控股发起。提交到国家工商总局再由国务院或者国资委进行审批。特殊的企业需要国务院总理签字审批。
再说一下括号中国。这类公司是中外合资或者纯外资企业。这个“中国”的含义大概是外国某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申请难度很低可是材料复杂。这类企业也是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审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简单说下一,外资“中国”或者说外资企业申请国家总局名称需要的材料。
1.公司名称信息。
2.公司股东信息。
3.外资公司翻译文件。
4.外资公司股东会名录
仅限国有大型直属央企,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企在前面可加中国二字,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字号加后括号中加(中国)二字,民营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前面可不带地域,以上名称均需要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先核名,核名后(央企可以在总局登记注册)然后到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国注册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国注册公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