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没有规定代理记账公司的法人必须是中级会计师。
但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会计师以上。
二、说明。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从事代理记账机构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一名会计师(含在3名持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内)。
二.代理记账公司需有四个条件:
1.:有三名以上持证的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3: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第四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佳鑫财税诚心为您服务
依法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建立会计师事物所的条件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者不是一个概念,会计师事物所可以做代理记帐,而代理公司不能做事物所的业务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